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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通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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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災、事變、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通報 童工僱用審查 危險性及臨時性作業通報 勞工活動中心 大量解僱勞工通報

事業單位進行石化業歲修、局限空間、異常氣壓、屋頂相關、部分營造工程等危險作業,依規定應於3日前向轄區勞動檢查機構進行線上通報,如轄區勞動檢查機構非屬本署北、中、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者,請逕向各地方勞動檢查機構通報。. 事業單位點選下方連結後,進入申報網頁選擇危險作業別,並填報事業單位名稱、承攬作業單位名稱、作業工程名稱、現場作業地址

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工作者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時,應在知悉後8小時內通報所在轄區勞動檢查機構:. (一)發生死亡災害時。. (二)同一災害發生工作者永久全失能、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之總人數達3人以上時。. (三)發生災害在1人以上,送醫後經醫院診斷通知需住院治療時 (不包含留院觀察)。. 二、. 職業災害通報管道,可以選擇以電話或網路通報:. (一)各勞動檢查

2.申請說明: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、第13條但書、第20條規定資遣員工時,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,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址、電話、擔任工作、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,列冊通報實際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

安心就業計畫諮詢專線:02-89956399分機1411;充電再出發諮詢專線:02-89956399分機1306。. [注意]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通報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進行線上申辦。. 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目前不相容線上申辦功能。. (1)基本資料填寫:申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手機、通訊E-mail、完整通訊地址。. 附件1、檢核表-非必要應備文件。. 附件2、通報函-必要應備文件。. 附件3

查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0 條規定,雇主於實施監測 15 日前,應將監測計畫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網路登錄系統及格式,實施通報;第 12 條規定,雇主應於採樣或測定後 45 日內完成監測結果報告,通報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;及第 12 條之 1 規定略以,以直讀式儀器方式監測二氧化碳濃度者,其監測計畫及監測結果報告,免依規定辦理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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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保險業通報作業實施要點. 第一條.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防止道德危險及危 險逆選擇發生,加強各壽險公司間核保及理賠資訊相互交流,並落實通 報作業,特訂定本要點。. 前項通報作業包括收件通報、承保通報及理賠異常件

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. (請填入E-mail,系統將自動回覆並帶入通報資料。. ) 通報方式: (通報不實或通報錯誤者,以未通報論,未依規定通報者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. ) 。. 傳真號碼:(02)2308-6201 (請確認傳真成功) 。. (紙本郵寄

勞動檢查. 工作守則備查查詢.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系統. 危險作業線上通報系統.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. 事業單位職災通報. 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備查結果查詢.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送審案件查詢. 危險性機械設備申請作業流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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頁 1 / 10 國土安全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105年12月12日院臺安字第1050186127號函訂定 107年6月12日院臺安字第1070176717號函修正 110年2月19日院臺安字第1100164949號函修正 壹、 依據: 一、 行政院處務規程。 二、 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。

訂定「經濟部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主管機關: 經濟部資訊中心 發布機關: 經濟部 發布日期: 110.01.07 發布字號: 經資字第10904885630號函 異動性質: 訂定 法規名稱: 經濟部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

公務機關應就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訂定作業規範,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: 一、判定事件等級之流程及權責。二、事件之影響範圍、損害程度及機關因應能力之評估。三、資通安全事件之內部通報流程。四、通知受資通安全事件影響之其他機關之方式。

一、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於109年5月29日以院臺忠字第1090175045號函修正第四點及第六點附表二、第七點附圖,修正重點如下: 二、修正重點摘述如下: (一) 修正第4點第2款第2目及第6點附表二、第7點附圖:配合本院組織法及組織改造,將「海洋污染災害」主管部會由本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為海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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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臨時性作業網路通報流程 一、法源依據: 依勞動檢查法第15 條第1 項第2 款及第2 項規定,勞動檢查員執行 職務時,得就勞動檢查範圍,對事業單位之雇主、有關部門主管人員、工會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為左列行為違者,依同法第35 條規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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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作業 臺北榮民總醫院感染管制室 臺北榮民總醫院 感染管制室 爆發流行疫情的衝擊 92年SARS事件 南部登革熱流行 日本東京於96年4-5月間發生麻疹流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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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7 員工職業災害通報及處理作業說明表 工 作 項 目 作業程序說明及控制重點 法令依據與參考資料 使用表單 解及處理受傷害狀況並填寫工作日誌,無需就醫且於24 小時內可立即恢復工作者,無須口頭通報秘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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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通報作業規定與處理流程 (一)通報規定: 各單位獲知教職員工生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病例時,請依校安事件 之依法規通報事件於 24 小時內通知軍訓室並校安通報,若屬媒體所關 注事件,應於 2 小時內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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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通報表格 )附件 二 及 (醫療器材不良事件處理情形回覆表 )附件 三 ,奉核後影 本送資財組進行通報作業 通報作業流程詳如附件一 。 (二 本院醫材不良事件通報窗口: 資財組,分機3137 聯絡人:許翡珊 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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